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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代理人出庭诉讼,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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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了离婚诉讼当事人出庭的义务,同时还允许有例外,即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但这里的“特殊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对这些“特殊情况”进行释明。司法实务中,通常比照证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进行判定。证人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是指: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但不必委托律师。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对当事人而言,如无诉讼经验或法律知识,建议请律师处理。更丰富的律师专业,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但开庭时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离婚诉讼当事人有权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当事人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应当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表达意思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后,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民事诉讼状;2、离婚案件双方的主体身份证明;3、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系夫妻关系的证据;4、离婚案件双方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5、证明一方抚养子女的证据;6、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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