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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的刑事律师的职责主要侧重于从实体方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 1.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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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应当代理委托人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明确提出诉讼请求,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出席法庭与对方展开辩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 年月日 说明: 1.写明聘请某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辩护人。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刑事案件的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是法定的,因此无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 2.写明授予权利的期限。
1、律师要具备为刑事辩护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技能和经验; 2、律师应当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做出最为恰当的职业判断; 3、律师应当做好充分的辩护准备工作; 4、律师应当尽早会见委托人,保证委托人的知情权,并在重要决策问题上与委托人进行充分协商; 5、律师应当展开充分的调查,收集一切与定罪量刑有关且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有效辩护是一种具有开放性的律师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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