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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对发明作了如下的定义:“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来说,专利中所说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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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可见,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其特定的含义。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即只保护技术方案,对于纯粹的科学理论、教学方法、计算方法、人为的规则(如征税的方法)、游戏的方法、基于心理学的广告的方法、提高劳动者积极性的方法等都不能授予专利权。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可以分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两大类。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物质形式出现的发明,例如:机器、仪表、工具及其零部件的发明,新材料、新物质的发明。方法发明是指一切以程序和过程形式出现的发明,例如:产品的制造加工工艺、材料的测试、化验方法、产品的使用方法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不保护方法发明,它的保护对象只限于产品发明中的一部分,即具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产品。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外形特征,这种外形特征必须通过具体的产品来体现,并且这种产品可用工业的方法生产和复制。这种外形的特征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也可以是产品的表面图案,或者是两者的结合,但不能是一种脱离具体产品的图案或图形设计。我国专利法还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凡有下列各项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将作驳回处理。 (1)科学发现,例如: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新发现、新认识以及纯粹的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对人和动物进行教育、训练的方法,组织生产、游戏的方案、规则;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的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其中第(1), (2)两项因为不属于技术发明的范畴,所以不能取得专利保护。第(3)项因与人民生命健康有关,不宜授予专利权,但是各种对人体的排泄物、毛发和体液的样品以及组织切片的检测、化验方法不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第(4)项由于对动、植物品种的遗传性状进行确证十分困难,所以难以用专利保护,国际上通常制定专门法规,例如“种子法”等进行保护。第(5)项因为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制造生产密切有关,所以不能授予专利权。上述第(3)项方法虽不能保护,但各种诊断、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的发明可以保护。第(4), (5)项产品本身虽不能保护,但它们的生产方法及生产和研究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可以保护。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都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产品的特定用途等。另外,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状、液状、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对于仅仅改变了成分的原材料产品,例如各种型材,不能作为产品特定形状特征。对于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保护的对象。产品的形状以及表面的图案、色彩、文字、符号、图表或者其结合的新设计,没有解决技术问题,也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虽然专利法并未明确列出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但对无法用工业方法生产和复制的产品,例如,纯粹的美术作品、直接利用自然物的外形构成的制品、与具体地形相结合的固定建筑物,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此外对近代人物的肖像、国旗、国徽、注册商标、服务标志和与国家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有关的数字、日期、字符以及标识物等因涉及其他权利,也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文字、字母、数字本身因不属于图案,产品的微观图案和形状因无法用肉眼看到,也都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此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例如吸毒用具、破坏防盗门的方法和工具、伤害良风习俗和民族感情的外观设计,以及违反科学原理的所谓发明,例如永动机等,都不能给予专利保护。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一、申请发明专利的程序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 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6、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二、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 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具体地: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及连接关系,工作原理。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各元器件名称,及元器件之间的电气关系。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工艺条件。涉及化工设备系统的发明,应当提供各个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具体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设备的结构特征、连接关系。涉及药物发明的,应提供药物的成分、含量、制备方法、临床或动物实验的方法和试验数据。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领域的发明,应提供须保藏的证明。 4、附图说明(如果需要) 5、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具体举例说明本发明。三、申请发明专利的时间申请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大约需要2年半以上的时间,取得专利权后,每年须按规定交纳年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从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不能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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