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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因为离婚后,母亲和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不受任何影响,母亲有权看自己的孩子;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
1、儿子还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女儿赡养较多,应当多分遗产。 2、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比较严格,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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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必需具备(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第11条规定:“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家庭内的事情,真不太好处理!首先,找三姐要两万,没有依据,即使老人的退休金中有部分给了女儿,儿子也无权干涉!至于困难时他三姐买的房他现在要,这句话我没太看懂,不知道这个房子的产权证上谁是所有人!如果是老人的,儿子也没权要,由老人自己处理!其对老人张嘴就骂,是一种虐待行为,但是定性为虐待罪好像还不够!至于不让子女见老人则侵犯老人获得子女照顾赡养的权利,也妨碍了子女探视老人的权利,虽然说可以依法诉他,但是总归还有亲情存在,并且一旦该孽子采取更极端的行为后,受伤最大的可能还是老人和各个姐姐.总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孽子有种种违法之处,但是客观地说诉诸于法律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如果是我本人遇到这种事情,我可能也会选择忍让!儿子不让你们见老人的根本原因就是担心你们与其分遗产,遇到这种东西我也没有好的办法,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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