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
中的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犯罪在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所占比例最高,审判中要按照《意见》第29条的规定,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坚持统一的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坚持严格的证据标准,确保把每一起判处死刑的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但只要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不立即执行的,就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自首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被告人,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一般不应考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亲属送被告人归案或协助抓获被告人的,也应视为自首,原则上应当从宽处罚。对具有立功表现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的被告人,一般也应当体现从宽,可考虑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即使有立功情节,也可以不予从轻处罚。 共同犯罪中,多名被告人共同致死一名被害人的,原则上只判处—人死刑。处理时,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有多名主犯的,应当在主犯中进一步区分出罪行最为严重者和较为严重者,不能以分不淸主次为由,简单地一律判处死刑。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1,要是到法院责任会如何判定?我应该负主要责任吧? 有可能判故意伤害罪。你应该是要负主要责任。 2,会判我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最轻判多少年,最重多少年?故意伤害最轻判多少年,最重多少年?》 有可能判故意伤害罪。最轻的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赔偿我应承担百分之多少? 4,被害人要是同意私下解决,公安机关我想也要提起公诉吧?必须要上法庭吗?一定要进监狱吗? 被害人同意私下解决,你也做了充分赔偿的话,可以减轻处罚。如果是轻伤,如果被害人不起诉,你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9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