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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完成遗产继承公证是否还可以进行更改?

2024-11-17
变更遗嘱必须经过公证程序,或者撤销原先的公证书,然后重新立一份新的遗嘱。如果在遗嘱变更和废止的过程中,遗嘱制定者选择采用遗嘱公证的形式,那么遗嘱将明确表达前一份遗嘱已经做出了修改或者废止。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遗嘱的更改和废止具有极强的强制性,并且生效后对于行为人具有较大的约束力。当出现遗嘱更改情况时,所有遗嘱都将被认定为有效。但是,在此前提下,我们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准则来选择效力最高的那份遗嘱。当遗嘱被废止的情况发生时,被废除的遗嘱从撤销的意思表示正式生效开始便会失去其法律效力,对遗嘱制定者不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公证遗嘱遗嘱人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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