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联交易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地位不平等。关联交易是发生在公司与其关联人之间的交易,交易一方对另一方具有控制权或者重大影响,双方事实上处于不平等...
关联交易公司法规定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发行人与关联人士之间的任何交易。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产转让行为;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事务代理;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或担保;控制公司或股东免费占有从属公司资产的行为;资产租赁中的关联交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企业:(1)在资本、经营、采购、销售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2)直接或间接为第三方控制;(3)其他利益关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意味着法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具有普适性,即我国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不仅适用于上市公司,而且适用于其他公司,包括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所谓“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关联交易都是违法不当的。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公司或者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强制性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关联交易的基本态度,即对不公正关联交易给予禁止,但是,也显得过于原则化,仅明确了公司的关联方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法律后果,对关联关系和不正当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形都没有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5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419人已浏览
8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