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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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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撤消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撤消分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表式(2))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分公司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或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填写; (2)“分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3)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一致;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 q ot;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分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5)“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羌鞘芾怼】第号”中()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 q ot;京海“;【】填写年号;第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
注销登记第四十二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四十四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第四十五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只规定了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设计公司注销登记的收费标准,各地收费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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