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合作企业名称; 2、合作企业成立日期; 3、合作各方名称或者姓名; 4、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内容; 5、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
1、合作企业名称; 2、合作企业成立日期; 3、合作各方名称或者姓名; 4、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内容; 5、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看你们签协议的性质,如你所说,似乎是合伙性质的。如果是有限合伙性质的,您说的第一点就不能成立,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中不能将全部损失归于部分合伙人。关于第二点,你们在协议中可以进行约定,只要在合伙中,你只需对协议中签订的经营范围的项目进行受益或承担风险。建议您采取有限合伙的性质,您为有限合伙人。第三点的问题,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通常是不参加具体经营的,如果按您所述,无论是哪位合伙人,只要第三人是善意的,您对外的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退出合伙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是: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 3、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5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