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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法律没有规定借条一定要写担保人,没有写担保人的借条,能证明借款事实,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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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中,债务人到期未偿还债务,可通过法律途径根据借款担保人合同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借款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准备向法院起诉。首先,你要搞清楚一个情况,你告谁,谁才是被告,你要是告借款人,借款人就是被告,告担保人,担保人就是被告。然后,不告借款人是不可以的,不能跳过他。只有在确定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才有义务履行代偿义务,所以一般来说是借款人及担保人一起告,告多少人其实都无所谓,诉讼费都是一样的。届时借款人没钱或者说借款人压根就没有应诉,法院会执行担保人。
借条可由他人代写,但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需本人书写,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也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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