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虚假诉讼罪有虚假诉讼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较为常见的是,公司、企业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将之前的一般诉讼时效期从两年增加到三年(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2、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给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达到成年后再寻求法律帮助的机会,增加了未成年人遭性侵后的诉讼时效期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开始计算; 3、对于债务分期履行的合约,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债务届满之日算起; 4、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或受到限制的人申请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时效应由当前法定代理终止日期计算; 5、义务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满后,拥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6、诉讼时效到期后,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其义务,就不得再做出对诉讼时效期满的抗辩;由义务人主动对对权力人履行了义务的,也不得心诉讼时效过期而要求返还。 7、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前六个月,对行使请求权有以下障碍的,可中止诉讼时效:继承有效期开始但未确定遗产继承人的;当事人被义务人使用非法手段威胁控制的情况等。诉讼时效期则应在此原因消除日期开始计算,满六个月内有效。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民事诉讼土地纠纷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489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