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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只是一个证据而已,借款的事实是综合的考虑,不是单凭借条就可以证明。 2、对于借条的真实性,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时间鉴定等确定确定字迹,...
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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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双方签有借条,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您可以据此主张对方承担还款责任,这是毋容置疑的。其次,关于胜率我们无法对您做出保障,据您的描述,如果确实存在真实有效的借条,并且对方确实有可执行资产的,您的胜率是比较大的。最后,最重要的证据就是您与对方签订的借款,这是证明您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还有您借款时的转账记录、对方的收款凭证等。如果可以找到证人的话,证人证言作为辅佐,证明力会更强。
首先去报案,要求派出所介入调查,这样比你那个朋友一个人欲哭无门好,通过公安机关的威慑力,兴许能让对方交代问题其次,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借条系胁迫所写,没有法律效力。这样做的目的有2个,其一就是让对方把借条拿到法庭上来,通过质证,来确认借条无效。其二,如果对方害怕不敢拿出来,可以通过法院裁定无借贷关系来侧面证明借条无效。
1、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是现金交易,法官可以详细调查或询问,交易的时间、地点、在场证人等情况,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现金来源、交付凭证等证据。 2、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对于双方当事人提出证据的“对等”或不确定,仅凭一些重要证据难以判断借款是否真实存在的情况下,法官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还原事实的真相,并根据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往的合作关系、借款金额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 3、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是判断一个借条真实与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在案件审理中,有的被告辩称欠条是伪造的,手印不是自己捺印,印章是假的等理由,此种情况,法官应告知被告限期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和义务,逾期视为其主张不成立。申请鉴定的,视鉴定结论再做案件事实的认定。技术鉴定虽然可以有效判断借条的真实性,但是它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很多借条因缺少比对样本等原因,无法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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