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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产权的归属应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如房产证只登记为你哥哥为产权人,一般应认定为是你哥哥生前的财产。但考虑到你父母出资的事实,你父母居住于此房...
1、如果房产登记在女方哥哥名下,即使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也不可能直接将房屋判给男方或女方,因为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权人是女方哥哥,男方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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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夫父母的房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是无权处置妹夫父母的老房子的。但是可以与妹夫的父母协商,如果老人同意过户的话,是可以过户到孙子名下。请问是准备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共同财产都协商好了吗?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妹妹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我是兄弟俩,父亲为哥哥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的房子想留给我,但是父亲想到60岁以后办理完一些养老的手续在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所以现在想写一份书面的合同把房子留给我,并以后办理过户,我们是要写遗嘱还是要写赠与的合同,(这套房子大概再有两年就要动迁)··遗嘱是死亡后生效的,赠与是现在的民事行为。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死亡后受益人依照遗嘱取得财产。赠与是现在的行为,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协议,去房管局过户,产权合法转移。你们的情况,办理公证遗嘱好些,直接有效,保密性强,不伤害孩子的感情,也不影响孩子的赡养义务。关键是,你父亲要有房产权(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如果已经是哥哥的名字,那即是哥哥的财产,父亲无权处理。
只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你公公婆婆拿着房产证没有实际意义,你夫妻两人可以报失重新领取。你的唯一风险是与老公的关系。如夫妻感情好,放在他们那就放着吧,如要离婚,那就要看此房产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二、不管是谁出资买的房,以产权人为主。如果房产证是你父母的名字,那么,你父母就有这套房产的处置权,就有权力要求哥哥让出给妹妹住。如果产权是哥哥的,那么哥哥让不让妹妹住就是情理上的事啦,即使哥哥拒绝妹妹入住,也是合理合法的。妹妹与婆婆有矛盾,妹夫干嘛去了?家庭关系还是和睦为好,把矛盾解决在家里,别让娘家人也牵连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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