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被告在裁定管辖下怎么确定其共同被告

2021-11-17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如果原告只起诉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个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拒绝受理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