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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事故认定书一般在制作时盖章,可视为有时间限制。一般来说,如果不需要检查,时间为10天。但是,如果需要检查,则不确定,并根据实际检查时间确...
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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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基本事实已经清晰,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是有期限限制的,应当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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