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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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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骗取贷款罪是指通过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者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以及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立案起诉。《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立案起诉四种情形:(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担保等。,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担保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担保等。;(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骗取贷款罪是指通过欺骗手段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担保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方面。骗取贷款罪侵犯的客体体系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一、行为表现。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骗取贷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行为对象。本罪的行为对象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单位、法人或者非法人不限,除单位本身外,还包括犯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骗取贷款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不需要具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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