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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2月1日开始,苏州地区的最低加班工资为9.2元/时。现在公司仍然以7.5元计算是错误的。而且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是平常工资的三倍...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苏州节假日法定加班费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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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150% 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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