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怎样处理无争议的: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
1、作为事故司机,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免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2、司机和受害者都应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食品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3、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证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4、对于参加第三方责任保险的车主,无论是向交警部门还是法院提起诉讼,都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金额,不得直接支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没有保险公司的参与和认可,车主很有可能先赔偿受害者的各种损失,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甚至去法庭,浪费时间和精力。5、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CD.X光片.结账单,并及时复印病历(加盖院章)。便于受害者及时保存证据,为调解、残疾鉴定和诉讼做准备;此外,防止医院因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篡改病历。6、受害人需要转院治疗的,必须有原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否则不得擅自转院;如需用药,受害人不得擅自购买其他医院或药店的药品。除非原医院同意,否则不会得到法院法官的支持,受害者只能自己掏钱。7、受害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仔细阅读主治医师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如果受害者属于老幼病残孕型,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上注明加强营养,需要专人陪伴的医嘱,为以后调解和诉讼中主张出院后的营养和护理费奠定事实依据。8、受害人伤势严重的,应当在治疗结束后及时委托国家司法部门公布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受害人需要长期护理依赖的,应当进行护理依赖鉴定;如果受害人的伤残可能与其原发病有关,应征求法医意见,尽可能进行因果关系鉴定。九、受害人在起诉时,将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可避免因单独起诉其中一方而导致相互推委现象,而且,被告多了,赔偿金的支付就有保障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