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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两区三县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如就学时户口已迁入本市院校的,需提...
成都应届大学生落户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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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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