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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5000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
1.一般盗窃罪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涉案金额5000元,基本属于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标准,依法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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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入室盗窃,进行了相关的法律追究后,通常情况下,如果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进行假释:1、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2、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属于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时应从轻、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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