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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法规定方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已任何理由辞退的,你可以支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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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口头辞退,我想说明的是,企业没有出具正式的书面辞退通知,员工就可以继续去公司上班工作,不理会公司的辞退。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企业辞退的程序根本就不合法,是没有效力的,被口头辞退的员工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去继续上班,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企业无权剥夺员工的工作权利;二是借此机会收集被辞退的证据,因为员工遭辞退后再回公司去上班,一定会遭到公司的抵制和拒绝,这个时候被辞退的员工就要做好准备工作了,要求公司提供书面辞退通知,同时用录音拍照的方法收集证据。林女士就可以这样做,再去一趟公司,把公司辞退她的口头理由都录音下来,最好全部录像下来,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未尝不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企业方口头警告不要来上班了 还有一点,如果没有录音录像等证据,更没有书面辞退的通知资料,那么员工去申请仲裁不被受理,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持此通知直接到当地法院上诉,可以要求公司撤回辞退的决定,恢复员工的工作,并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司拿不出十足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法院都会支持员工的请求的。所以,林女士完全可以这样操作,通过进行上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可能有人会说,只干了几个月,就算无故被辞退,也只能吃亏了,即便赔偿也没有多少钱,这样费劲儿的去维权还得不偿失了。话虽如此,但要记住,这是一类问题的共通解决方法,如果干几个月觉得维权不值得,那么干了几年了被这样辞退了,该不该这样维权呢? 所以,员工遭到口头辞退时,在没有任何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很有必要再回公司理论并借机收集证据,以便维权获得支持,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无故辞退: 1、如果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支付了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按照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则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如果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支付了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其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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