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办社保卡,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只是会限制其高消费行为,进行信用惩戒,不影响社保的缴纳。 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的消费行为具体包括:...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失信被执行人一般不能进澳门,因为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会被限制出境,而限制出境的范围就包括港澳台地区。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来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没有正当理由但是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2013年7月17日印发
失信被执行人死亡的,如果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则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0人已浏览
881人已浏览
2,001人已浏览
1,0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