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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
(一)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二)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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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可以向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对被申请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三十七条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之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才达到立案标准。具体到本案,陈某这两起滥用职权的行为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不到10万元,即不到立案标准。故而,我们认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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