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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持有集体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 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集体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集体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侵占集体财产罪构成要件有: 1、“合法持有集体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 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集体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集体交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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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不仅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这些条件,还要具备在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主管、经手、管理本单位财物这一特定身份才能构成。根据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在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另外,单位也不是犯罪的主体。在刑法分则第五章所有侵犯财产罪的法律规定中,均没有涉及到单位犯罪问题。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单位不构成本罪的主体。
侵占集体财产罪构成要件有: 1、“合法持有集体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 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集体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集体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集体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集体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侵占集体财产罪构成要件有: 1、“合法持有集体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 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集体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集体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集体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集体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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