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出自《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
行政行为无效条件如果行政行为具备下列情形,行政对手可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国家机关有权宣布该行为无效:(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明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如果行政行为被撤销,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方的过错(如其通过虚报、瞒报有关材料而获取行政主体的某种批准、许可行为等),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如行政行为是在相对方行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的情况下作出的)所引起的,行政行为撤销,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均要收回;行政相对方因行政行为撤销而遭受到的损失均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社会公众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撤销的本身的过错则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具体如下: 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被该行为改变的状况应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 2、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无效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3、同时还可在该行为作出后的任何时间提出异议,申请有权机关进行审查,确认其无效。
(1)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返还财产、折价补偿第一百五十七条前半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理解与适用:不论过错(3)赔偿损失第一百五十七条后半部,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理解与适用:过错损害赔偿以上的民事行为会导致签署的合同无效。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2人已浏览
1,817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9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