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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前一般必须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人民法院将首先动员调解离婚案件,组织双方以夫妻和好为内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围绕离婚...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首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消除分歧,相互理解,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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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即使婚姻登记机关在起诉前已经被街道组织调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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