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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10级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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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第1项“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a.眉毛部分缺失;b.眼睑外翻或部分缺失;c.耳廓部分缺失;d.鼻部分缺失;e.唇外翻或小口畸形;f.颈部瘢痕畸形)”,伤残等级才可以鉴定为10级伤残,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 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 2)足背植皮面积100c2;(1 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 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十级伤残认定标准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全身瘢痕面积30%者; 8、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 1、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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