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
不是所有法人组织都可申请破产。除企业法人外,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不能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管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风险提示:相关注意事项: 1、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70%的,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价格高于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无论受让人善意、恶意,均可撤销。 2、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除外。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以下情况可申请破产清算: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3、其他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3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