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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
如果名下只有一套房屋,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但是,如果是房屋是别墅或者豪宅,则不属于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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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要满足可执行条件,名下唯一房产也是会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例如说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如果其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那么,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执行在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但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难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执行难的原因之一是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导致执行程序无法进行。被执行人无法执行的财产如何处理?申请执行人有义务提供或者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线索,法院应当及时核实和调查。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或者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职权在一定期限内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线索,裁定中止执行。中止后,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还应当根据法院发布的财产报告令向法院报告财产。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限、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总之,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或者申请人可以暂停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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