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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罪是属于故意犯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到诈骗活动的,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不知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不知情一般不会坐牢。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法律上的明知,如果是不知情的,不能认定为犯罪。 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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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议尽快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最大的帮助。事实告诉我们,越早委托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越有利,律师能综合考虑到各种有利因素,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争取缓刑。 本人有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有信心也有能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最好的辩护,
知情不报与包庇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知情不报并不会构成包庇罪。人情关系,是断不了的。没有人可以做到孑然一生。在法律上,网络诈骗罪知情不报会构成包庇罪吗?知情不报与包庇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知情不报属于一种知晓但不揭发的行为,但包庇罪,建立在被包庇的人是犯罪人的基础上,帮助其隐藏、逃避法律制裁等的行为。
感情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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