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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虽然没强制性,可视为单位为职工办的福利,既然职工出险,保险公司理赔款应归属职工。最近办理的一个工伤代理案件:按照工伤赔偿只给了3万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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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有为员工交纳社保的义务,交纳社保的要求下工伤的待遇有社保基金支付; 2、公司可否还需要承受职责,要看两方可否有解除劳动关系;若两方解除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贴金;若两方未解除,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花费,相关的待遇已在社保基金支付;法条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薪水,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薪水,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薪水,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薪水;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限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交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百般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交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金。依照本条例限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人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限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事项和准则支付花费。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交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限定支付新发生的花费。
老板给员工买了工伤和意外保险赔偿都归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商业保险按用人单位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工伤事故风险,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之后又参加了商业保险。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作为减少单位风险的措施,也可以作为劳动者福利,按用人单位投保的规定结合保险合同约定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企业给员工买商业保险,该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商业保险在汇算清缴期间,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需全额调增; 2、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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