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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的产权永远是你们两个的,卖后你也有权分钱。 2、即使他父母在婚前或婚后也出了资,仅仅是这部分资金属于对他儿子的个人赠与或是对你们两个...
这种状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普通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置。如女方可以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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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1、该房产的所有权归男女双方。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女双方名字,也就是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根据住建部部颁《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所以,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名字,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男女双方。 2、严格来说,男方父母没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的,当然作为父母要使用该房屋,男女方从孝道上说应答应,一些家庭父母即使没出钱也会为父母提供住所的。从处置权这个角度来说,男女方可以拒绝的。不过,还要考虑父母对男女方拥有首付房款债权的。 3、若离婚,房子按照男女双方原设定份额分割,若原设定为“共同共有”,则均分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按设定份额分割。若还有贷款未清,包括父母首付款的债务按相应房产份额承担(若父母不再主张首付款债权,债务也就灭失)。 4、父母对为该房产出资首付款权利以对产权人的债权来体现。
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何?首付是谁出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 如果男方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且房子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话,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房屋产权,但是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如果男方父母没有出全部的首付款,或者房子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话,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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