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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可以从债务发生的时间来确认。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决定这笔债务是否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在离婚前,或...
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双方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第二,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无抚养义务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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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可以从债务发生的时间来确认。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决定这笔债务是否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在离婚前,或者在双方已有离婚意思的前不久,该笔债务可以认定为属于夫妻单方的个人债务。 第二,可以从举债的合意上面来确认。对方提出存在这笔债务,我们可以提出这笔债务发生时,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并不存在举债的合意,夫或妻一方对这笔债务的存在并不知晓,且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当中来。 第三,可以从债务的合法性来确认。我国法律目前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所举债务是非法债务,例如是赌债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亦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债在法律上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法律上债的产生有四种原因:契约(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平常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产生于契约之中。你所说的委托事项未办成依据合同索赔的权利,也是债权,该债权是基于合同(契约)产生的所以是契约(合同)之债。 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分类如下: 一、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三、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 四、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 按份之债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在连带责任中,连带债权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任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 五、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 六、主债与从债。(两个债之间的关系) 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七、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 所以怎样证明不是债权人只要你们之间没有签过合同,或者没有债务上的关系,对方就不是债权人。
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必须是为了夫妻双方的生活费用所欠下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 只有不是为了夫妻双方的生活费用。所欠下的债务。才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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