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根据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施工单位或者个人...
当事人对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的具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农村违法建筑,政府可以限期拆除如拒不自行拆除,县级政府俯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流程: 1、调查取证、现场调查记录、调查询问记录; 二、立案通知,向有关人员通知拆除事项; 三、审核决定,有关部门决定是否拆除; 4、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1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