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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是未婚(单身)生育的,可以参照如下提供资料及证件,办理孩子的落户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
没有结婚户口迁到了男方家里,要把户口迁走,是件难事,是件麻烦事。没有办结婚证为什么要把户口迁去?有什么理由迁去?户口没有迁去,必须要你同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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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孩子出生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这个跟婚前不婚前没有关系。以江西省为例,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二)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镇落户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三)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四)设区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1、应该带上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及孩子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有)、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 2、共同去指定的机构(符合条件的医院等),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血(液)样、(毛发、唾液、口腔细胞)采集手续; 3、再带上该亲子鉴定报告,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即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未)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未)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原则上来说,迁移户口在没有当事人及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书面的同意证明; 2、并且交验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授权委托书的前提下,是不能迁移的;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户口迁入(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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