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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担保人替借款人还债,不属于无因管理也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是自己误给了银行钱,那银行构成不当得利;如果自己误替...
以下是替人还债不当得利还是无因管理的解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担保人替借款人还债,不属于无因管理也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是自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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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该借贷关系当中,自己属于借款贷款的一方,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偿还贷款的合同义务。然后,再向真正使用该笔借款的一方,即委托自己帮忙贷款的一方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如果什么都是你签字的话,那么你就会承担起所有的还款义务,在法律上跟别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未避免承担不利后果,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可还款后起诉对方向对方追偿。 贷款的钱不还的后果: 1、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特征为: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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