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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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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上取保候审的条件,寻衅滋事罪也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
具体来说,这取决于情况。一般来说,作为寻衅滋事罪的主犯,申请审判成功的案例至今几乎很少。除非主犯的身份是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否则寻衅滋事罪的量刑首先可能与审判规定的冲突,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规定在5年以下,但审判只对于可能受到审判的限制、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寻衅滋事罪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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