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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必须将工人花名册报公司进行备案(遇有人员变动时及时上报名单,标注已走的和新来的)且所有人员名单上必须有工人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并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昨天发布通知,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将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对恶意拖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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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 (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农民工认为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处理程序终结。 2、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数额有异议时: 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起民事诉讼的,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如果引发诉讼,则需待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恢复与重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按照短期恢复与长远发展并重的原则,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落实恢复与重建所需的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区、县人民政府落实恢复与重建所需的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有困难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恢复与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保证其规范使用。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一般都包括: 负责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材料、施工方法及实体质量随时进行抽查。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制、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令其停工或返工。 若发生质量事故时,负责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参与制定处理方案,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贯标工程,负责对项目部的贯标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公司组织的质量、贯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事业部例会上通报,配合公司迎接上级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负责对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督促协助项目部每月按时上报质量统计报表及其它报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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