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又称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一切损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看是否具要件:一是损...
《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的问题需要自己注意具体的法律限定,管辖的内容需要自己多加了解,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按照有关的条例进行资料的准备,只要是有关的程序通过,就可以进行合理的处置,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自己需要留意实际的操作流程,进而有效的维护权益。在当代的社会,对于知识产权遭受到侵权之后,大多数人是具有非常强烈的法律意识的,所以都会选择通过法律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以及具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地法院可以管辖。
1、使用侵权。使用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使用侵权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类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未经同意即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无论其有无过错,都会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这类侵权也是几类侵权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在社会上,与使用侵权密不可分的还有商标淡化,这是使用侵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如一些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形下,将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当作某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使用,或者当作厂商名称、域名使用,使该商标无法区别于该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厂商名称、域名,从而损害了该商标的显著性,使得商标淡化。[4]其直接侵害对象是商标,间接侵害对象是商誉。
商标侵权案件的相关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国家对商标侵权的相关情况认定和处理程序也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对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上,只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判决处理。根据国家《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2人已浏览
478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