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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征收土地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显然获得...
离婚土地补助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平等处理权。相反,离婚后分配给个人的,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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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双方写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显然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作为农村土地实际使用人,当然有获得该款项的权利。那么一方在婚前获得承包权证,婚后该土地被征收,所获得补偿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对此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还未作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通过对土地承包补偿款性质及法律对其他性质相近财产规定的分析,从理论上确定上述款项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土地征收补偿,在离婚时,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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