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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农村妇女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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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题没有说清楚。陕西省对此类问题有专门规定。你对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是嫁到外村还是本村,户口为何未迁出都没说,很难给你准确解答。对象如是城镇户口,可以要求分配该笔钱;对象如实农村户口,你没迁户口是非你自身原因造成的,并在原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且未享受男方所在村组收益分配权的,可以要求分配该笔土地补偿款。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如果原居住地没有属于你的土地,那么在夫家应当有属于你的土地,应当有一部分的土地补偿款,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土地补偿款分配属村民自治范畴,法院不予立案。类似纠纷如果要诉讼解决只能确认村民资格,如果法院确认了村民资格村委会依然不给补偿,只能拿判决与村委会协商解决。 但确认村民资格不会单单以你的户口为依据,你这种情况,如果你嫁给了非农业,可以确认原村村民资格;如果嫁给农业,一般法院只会支持你确认为你老公村的村民,不再会确认你为原村村民。 至于你说的在原村享有土地问题,因我国农村土地承办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减人不减地,所以你出嫁原土地不变是政策要求,不能说明任何问题。除非你能证明你出嫁后,原村给你发放过土地,否则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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