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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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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当条件符合时,合同解除;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合同法》中的法定解除情形时,合同解除。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具备了合法的合同解除权并不当然使合同自行解除,解除合同还必须当事人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那就是当事人必须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才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计算补偿时应当首先考虑解除合同的方式与原因。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内主动辞职,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则需要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前职工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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