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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的范围: 1、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3、未成年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公...
指定强制医疗案件辩护词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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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的指定辩护的范围:1、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限制行为能力人;3、未成年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5、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能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7、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8、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9、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死刑复核案件不在以上范围之内,至于为什么不列入范围有许多深层思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死刑复核程序是一个最高人民法院的内部书面审核程序,或者说书面的行政审查程序,因此不适用指定辩护规定。
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可以这样说,所有刑事案件的辩护词的主要内容都一样,但是同样是抢劫罪,假设自己聘请了两名不同的律师,可能律师在了解过案情之后,也会有不一样的辩护理由的,了解辩护词的结构写法也没用,因为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写好辩护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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