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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即可申报;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只是不能向社会保险部门工伤保...
在公司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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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伤保险,员工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三项一次性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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