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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不履行合同。但有一定情况可以不履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可以不履行合同。但有一定情况可以不履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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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签订合同时如果合同内容本身或者签订合同的过程不具有致使合同无效、可被撤销的情形,双方就应当遵守。在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履行时,如果双方对于此种情况有约定可以变更的可以按照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权利义务,没有约定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判决变更。因而当合同在履行不能的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的。
不履行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实问题老李将房屋赠与给其大儿子,并办理了公证。但是之后,大儿子很少看望老李,仅仅是每月给老李生活费用后便离开,老李感到非常心寒,于是反悔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协议。根据规定同,他可以撤销协议吗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样,是不能撤销的。所以,虽然老李的大儿子很少看望老李,老李也无法因此而撤销赠与合同。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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