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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XXX,男(女),XX岁,学历:XX,工作单位:XXXXXX,现住:XXXXXX 被申请人:XXX公安局(分局、交管局)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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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你做出处罚的主体是分局,你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实在不具备书写条件的,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并由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笔录,由申请人签字确认,条件具备的,还可以采取数据交换形式。
1、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证书决定不服的。 4、对有关自然资源的确权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有关申请的。 9、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9、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0、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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