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新旧法交替时的法律适用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相对人行为作出时的法律),程序问题适用新法的规...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此类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理由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作出的批复针对的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事项是特定的,是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内部公文,属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作出的内部指示。批复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与作出批复的机关之间不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是下级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非该批复行为,并且下级机关直接依据该批复作出了针对该相对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的规定,相对人对省政府土地批复不服,也不属于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即便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省政府也要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可知道对举报答复是否可提起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对不予处罚能否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