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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应当进行工商登记,但是是否取得股东资格,并不是以工商登记为条件,投资人实际出资后,虽然未依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但是工商变更登记本质上...
股东资格应当进行工商登记,但是是否取得股东资格,并不是以工商登记为条件,投资人实际出资后; 虽然未依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但是工商变更登记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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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登记日一般是指:确定有权领取股利、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等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当天收市后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的股东,才有权享有一定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 股东资格登记日和股权资格登记日是一个意思,登记的那天如果持有股票,那么分红的日子可以拿到股利即分红。投资股票,分红很低,没太大意义。
股东是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股东权利的。未经公司登记机构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违法。属于提供虚假资料。具体法规条文如下: 《公司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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