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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怎样划分,一级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四级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3、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4、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5、社会交往贫乏。六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七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八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5、社会交往受约束。九级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十级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4、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2、头面部损伤致:(1)一眼盲目4级以上;(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9)头皮无毛发50%以上;(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3、脊柱损伤致:(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4、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5、胸部损伤致:(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2)12肋以上骨折。6、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2)脾切除;(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7、盆部损伤致:(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3)尿道严重狭窄。8、会阴部损伤致:(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10、肢体损伤致:(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确定是明确赔偿金额的关键,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共分为脑脊髓神经、头面部、脊柱、颈部、胸部、腹部、盆部、会阴、肢体及皮肤11个部位损伤。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眼内异物存留;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鼻尖缺失(或畸形);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肺破裂修补;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胆囊破裂修补;肠系膜损伤修补;脾破裂修补;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骨盆畸形愈合;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子宫破裂修补;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膀胱破裂修补;尿道轻度狭窄;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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