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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有土地上条例》的规定,房屋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的,一部分在外的,在对房屋全部征收,对被征收人进行全部的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
是的。房屋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的,一部分在外的,在对房屋全部征收,对被征收人进行全部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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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规划红线图是指建筑红线或道路红线图的总称,它规定了建筑物的边界外沿界限,即建筑物必须建造在该线以内,限定了建筑物与道路或其他公共设施的红线距离等。 2、规划红线图是征地拆迁的重要依据。若规划红线图将房屋一分为二,则法律上来说,规划红线图外的那部分房屋并没有进行征收,不能进行拆除。虽然这种规划本身不合理,但不可否认的是,特定情况下,我们还是需要按照规划来办事。换句话说,我们要进行判断。判断红线内房屋有多少,红线外有多少,部分拆除是否对房屋的功能、使用和安全造成影响。若拆除红线内的房屋不影响红线外房屋的功能、使用和安全,则不应当整体拆除,要保留红线外的房屋。 3、但是,房屋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具有自然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属性。若部分在规划红线图内,部分在规划红线图外,机械地按照规划红线图来进行拆除显然不合适。因为拆除了红线内的房屋,剩下的红线外的房屋将不再是完整意义上的房屋,失去了原来的使用价值,这时应当对房屋进行整体拆除。如,绝大部分在红线内,一小部分在红线外,这时候就应当对房屋进行整体拆除。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其次,无论是过去的拆迁,还是现在的征收,都有一个划定红线的时间,也就是确认征收范围,范围确定后有很多事情就不能再进行了,否则法律不予认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再次,然而每个地方的具体规定又有些不同,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实施的行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一)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二)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最后,具体对比签约过户的时间与征收范围确定的时间,就能够明确是否有效了。
一般的房屋都是整体设计建造的,其中的承重、耐久都是以整体为基础,一旦对建筑本身造成较大规模的破坏,那么很难保证剩余建筑部分的安全。因此在实务中,当红线只纳入一部分房屋时,应当对房屋整体进行拆迁,这不光是对于法律原则的正确理解,也是对于公民利益的保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样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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